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有關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81号)

                    發布者:東辰制藥 時間: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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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簡稱新《辦法》)已于2023119日發布,将于7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辦法》實施有關工作的過渡和銜接,現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自202371日起,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認證(以下簡稱GLP認證)和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監督管理按照新《辦法》執行。對通過GLP認證的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以下簡稱GLP機構)發給新版藥物GLP認證證書(以下簡稱GLP證書,樣式見附件),證書有效期為5年。

                      二、 對新《辦法》實施前已取得藥物GLP認證批件的機構,至2023630日末次定期檢查(或者首次認證)未滿3年的,應當在末次定期檢查(或者首次認證)期滿3年後6個月内按照新《辦法》規定提出延續申請;已滿3年的,應當在20231231日之前按照新《辦法》規定提出延續申請。

                      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GLP機構,其GLP認證批件不再有效,按新《辦法》規定予以注銷。

                    三、為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國家藥監局将于202371日起實施GLP認證受理、審查、審批全流程電子化。

                      GLP機構可以訪問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http://zwfw.nmpa.gov.cn/),登錄法人空間,在“賬号設置”-“賬号綁定”欄目中點擊“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認證電子申請”,完善機構信息并經核查中心激活後辦理相關事項。辦理進度可以在網上辦事大廳法人空間“我的辦件”中查詢。GLP證書為電子證照,制證完成後将推送至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法人空間“我的證照”欄目中,GLP機構可以自行下載。

                     各省(區、市)藥監局可以通過國家藥品智慧監管平台登錄藥品業務應用系統(審批備案類),在電子證照欄目中查看并下載GLP證書。

                     

                    公衆可以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的“藥品查詢”欄目進入“GLP認證”,查看202371日以後批準的GLP認證信息。

                      四、請各省(區、市)藥監局組織行政區域内GLP機構認真學習新《辦法》以及相關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确保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工作質量。

                      五、各省(區、市)藥監局應當将GLP機構檢查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内容納入工作計劃,加強監督管理。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藥物GLP認證證書樣式

                     

                       國家藥監局

                                                  202361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第81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