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标準性狀項下溶解度調整意見的函

                    發布者:東辰制藥 時間: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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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關單位:

                    《中國藥典》2020年版四部凡例第十五條提及各品種性狀項下溶解度“選用的部分溶劑及其在該溶劑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備溶液時參考,即《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标準(品種正文)中性狀項下溶解度為參考信息,且“對在特定溶劑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質量控制時,在該品種檢查項下另作具體規定

                    為推進綠色環保藥用輔料标準的建立,進一步規範《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标準體例格式,方便信息參考又避免歧義,根據各方反饋意見,借鑒各國藥典表述方式,經國家藥典委員會相關專業委員會審議,拟對《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标準性狀項下溶解度相關内容作如下調整:

                    一、鑒于性狀項下溶解度為參考信息,将《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标準性狀項下溶解度的内容調整至标準文末“注中,與《中國藥典》2020年版對原性狀項下不宜檢測的項目(如引濕、潮解、腐蝕、風化等)的調整方式保持一緻。

                    二、将現版《中國藥典》四部凡例第十五條中關于藥用輔料性狀項下溶解度的相關表述(即:溶解度是一種物理性質。各品種項下選用的部分溶劑及其在該溶劑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備溶液時參考;對在特定溶劑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質量控制時,在該品種檢查項下另作具體規定。)調整至《國家藥用輔料标準編寫細則》的項下進行說明。

                    此方案如經審議确定,将在《中國藥典》2025年版中統一修改。

                    為确保标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現就該調整方案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為三個月。請相關單位認真研核,若有異議,請及時來函提交反饋意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據和聯系方式,來函需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公示期滿未回複意見即視為無異議。

                    聯系電話:01067079566

                    收文單位:國家藥典委員會 辦公室

                        址:北京市東城區法華南裡11号樓

                        編:100061

                     

                     

                    國家藥典委員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