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鼓勵藥物創新的政策紅利不斷加碼,一批批臨床急需的藥品紛紛獲批入市。《醫藥經濟報》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獲得的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已有21個1類創新藥獲批上市,這一數字已經超過2020年全年20個創新藥審評通過數量,這也意味着我國在創新藥審評上刷新了記錄。
從治療領域上看,這些産品主要涉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所需防治藥品,腫瘤、罕見病和免疫系統疾病等臨床急需藥物,其中多個為我國自主研發并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産品。
衆所周知,新冠疫情發生後,用于新冠肺炎的防治産品特别審批任務量非常大。截至6月30日,4個新冠疫苗已經附條件批準上市,22個疫苗和19個治療用生物制品(包括12個中和抗體)通過特别審批程序獲批開展臨床試驗;“三方”相關中藥品種(清肺排毒顆粒、化濕敗毒顆粒、宣肺敗毒顆粒)批準上市。
在新冠肺炎的防治産品應急審評的巨大壓力下,創新藥獲批數量刷新記錄是如何實現的?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主任孔繁圃告知,這和近年來藥品審評審批體制改革一系列“組合拳”密不可分。
他指出,為适應醫藥産業創新需要,2020年7月藥審中心就開通了多條藥品加快上市注冊程序通道,近年來藥審中心不斷制修訂指導原則,目前總數量已達到300餘個。這一系列的做法就是要把有限的審評資源用在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的創新藥和急需藥上。經過近幾年的實踐和優化,這些改革措施已經開始逐步顯效。
按時限完成超90%
談及中國藥品的審評審批之路,我們都不曾忘記積壓達2.2萬件的高峰時段。孔繁圃回憶,2018年底剛到藥審中心任職時,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政策還沒有完全落地,《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也還沒有适應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等的要求,國家藥監局領導也有批示需要快速解決改革中落地難的問題。
為了推進藥品審評體系和審評能力現代化,藥審中心開始構建藥品審評流程導向科學管理體系建設,把整個審評工作按照流程分為8個環節,包括任務受理、任務分配、專業審評、綜合審評、溝通交流、專家咨詢、書面發補、核查檢驗。每個環節都設立了課題小組,并根據研究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逐步運用到《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配套文件的修訂中。
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在《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修訂中,由藥審中心牽頭完成的涉及30個。
“從那時起,我們就通過修訂配套文件、起草指導原則等手段來提高審評質量和審評效率”。孔繁圃講到,印象最深的就是開通、優化了4條藥品加快上市注冊程序通道:突破性治療、附條件批準、優先審評審批、特别審批。為了把有限的審評資源用在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的創新藥和急需藥上,優先審評由原來的18項内容按照臨床急需縮減到了5個。特别審批在去年新冠疫情中已經有所突破,通過早期介入、持續跟蹤、滾動提交、研審聯動确保了新冠疫苗和新冠藥物的快速研發上市。
孔繁圃表示,在總結抗疫産品特别審批經驗的基礎上,未來這些方法也會逐步運用到創新藥物的審評上。
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受理注冊申請任務5802件(以受理号計),受理量同比增長15.14%;審結量4819件,同比增長19.55%,審結任務整體按時限完成率為98.22%。在藥品注冊申請任務受理量同比增長、申報品種技術含量高的情況下,藥審中心創新藥相關審結任務整體按時限完成率超過90%。
近年來,藥審中心也不忘對标國際最新做法。美國FDA的處方藥付費法案(PDUFA)允許制藥企業支付申請費,幫助審評機構增加人力和物力,但審評任務按時限完成率要達到90%。孔繁圃坦言,“這一完成率去年我們還做不到,但今年上半年,無論是創新藥還是仿制藥,整體審評完成率都已經超過了這個水平。”
加速完善标準建設
為引導企業在研發上少走彎路,有效縮短新藥研發進程,近年來藥審中心也作出了大膽嘗試。
2020年,藥審中心起草了119個技術指導原則,正式發布了71個,在此基礎上,2021年上半年又發布了37個。2021年全年計劃制定102個,覆蓋新冠肺炎防治藥品、中藥、化學藥、生物制品、兒童用藥和個藥等多個領域,目前均全部啟動,其中正在征求意見12個,已完成公開征求意見24個,已報送國家局審查12個,經國家局審查同意即将發布2個。
孔繁圃解釋說,“在2020年之前,我們隻有204個藥物研發技術指導原則,這一兩年間我們就增加了100多個,加起來已經超過300個,明年這一數字還會有大幅增漲。目前,從已發布指導原則數量來看,歐盟有400餘個,美國比歐盟多一些。”這也顯示了我國藥品審評制度在國際賽道上正在加速前進。
此外,藥審中心還不斷探索發布了《用于産生真實世界證據的真實世界數據指導原則(試行)》,推動建設能切實指導實踐的真實世界研究相關指導原則體系。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真實世界研究對兒童用藥信息增補起到關鍵作用。由于兒童臨床研究實施困難,如何利用已有研究數據支持兒童用藥研發和臨床合理使用,是目前全球監管機構面臨的共同難題。
孔繁圃表示,下一步藥審中心将針對全球尚未批準兒童應用,但境内外指南已明确推薦兒童應用的藥品,進行回顧性研究或探索真實世界數據支持兒童用藥研發的模式,通過遴選品種開展試點,提供兒童應用證據,支持說明書适應症擴展,解決臨床經驗性給藥的問題,消除廣大家庭的兒童用藥安全隐患。
另外,在鼓勵中藥創新方面。孔繁圃表示,中藥審評既要堅持現代化評價手段,還要重視中藥傳承的重要性。結合中藥“三方”在抗疫中的臨床實踐,藥審中心首次按照3.2類“其他來源于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制劑”,加快完成了抗疫成果轉化。下一步,藥審中心會參考“三方”相關品種的審評經驗,落實組建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制劑專家審評委員會的工作要求,逐步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審評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
受理數量直線上升
從近年來藥審中心發布的年度審評報告不難看出,藥品受理數量呈現“直線式”上漲:2016年為3779件,2017年4837件,2018年上漲到7336件,2019年8082件,2020年已經超過1萬件。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疫情期間藥審中心受理量增加了26%。
“長期這樣做下去,人力是無法實現的。”孔繁圃坦言,“從近幾年的受理數量看,我們的補充申請比美國FDA還要多,FDA的CDER和CBER現在共有7000多人,而藥審中心隻有700多人,人力上嚴重不足。我們在改革實施中總結出的方式方法,苦于人力不足都很難施行。例如提前介入,2016年我們的溝通申請還隻有300多件,去年溝通交流的申請已經達到3000多件,雖然是10倍的增漲,但仍然無法滿足企業溝通交流的需求。”
近幾年,創新藥的紅利已經逐步釋放出來,申報受理的數量也在大幅上漲,藥審中心作為引領産業研發的“舵手”。如何引導企業理性開發?
孔繁圃表示,不可否認在鼓勵企業創新同時,個别領域也出現了過熱的情況,被研發界稱為“僞創新”。藥物上市的根本目的是解決患者的需求,藥物研發應以患者需求為核心,以臨床價值為導向。藥審中心在指導原則的制修訂上也會注重這方面的引導,将有限的研發資源、審評資源用在解決臨床急需上來。
同時,對于業内較為關心的藥品長三角分中心和藥品大灣區分中心職能問題,孔繁圃回應,這兩個分中心設立在醫療産業活躍地帶,他們就好像藥審中心的兩隻手,會和藥審中心融合在一起來做。目前,兩個分中心還在招聘人員,初期藥審中心會指導他們加強與當地研發企業的溝通交流,等到具備審評能力後再增加業務職能。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支撐下,我國已經建成了一個相對完善的醫藥創新生态系統,一部分本土企業在研發上的投入已經從10%提高到20%,中國創新對全世界的貢獻率也在不斷提高。在高水平的藥品審評機構和高質量的醫藥創新相互支撐、相互促進下,孔繁圃表示,未來會有更多的創新好藥為公衆服務,臨床上很多治療難題也會慢慢得到解決。
文/醫藥經濟報記者 胡睿
文章來源:CDE